财政部新疆监管局:重点发力  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审核再上台阶

  • 财政部
  • 2022-04-16 05:55:55

为持续提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质效,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在部署和协调、案头审核和实地抽审、监管和服务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落地见效。

一、部署协调并重,提升审核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掌握政策要义。今年财政部、住建部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了修订,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新疆监管局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确保对新修订内容理解不偏差,通过局内学习研讨,确保掌握政策要义,通过梳理审核要点,确保掌握审核方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严谨、详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审核主要内容、审核时间、实地抽查地区安排、实地审核需取得的资料及详细流程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建立联动会商机制。与自治区财政、住建部门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会商政策出台落实等情况,及时了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建设任务进展、预算执行和绩效监控等情况。四是共同部署协同实施。与自治区财政、住建部门共同学习新办法和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确定审核要点,制定任务完成、资金筹集使用等审核表格,明晰绩效评价指标对应的关键印证资料清单。联合向各地部署审核工作,强调工作重点,严肃工作纪律,邀请相关人员一同开展实地抽审工作,形成联合监管合力。

二、案头实地并重,提升审核工作效率和精度

及时总结历年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结合新办法和新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三个重点”案头审核与“四步法”实地抽审相结合的审核模式,确保审核扎实有效、简便易行。一是“三个重点”案头审核。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区电子化案头审核全覆盖,减少审核对象负担。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重点监控资金筹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精准评价资金管理指标。重点调阅项目储备库等资料,抽查入库项目档案、项目排序、执行计划等内容,精准评价项目管理指标。重点抽查市县项目工程资料、计划完成数据等印证资料,与自评数据进行比对,精准评价计划完成率、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等产出效益指标。二是“四步法”实地抽审。第一步审核资料,核对资金账目、项目档案等基础资料,分析被核查地区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第二步听取介绍,通过听取当地财政、住建部门介绍,了解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及困难和建议。第三步现场核实,针对基础资料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实地核实,并对工程质量等指标进行核查。第四步走访调查,通过入户面访、电话随访与焦点跟访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和精度。

三、监管服务并重,提升审核工作质量和成效

一方面,立足本职主业,为中央财政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核意见和基础数据,就政策和重大问题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汇报。二是结合地方实际和财政监管经验,针对地方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机制建立、建设发展,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集、改造内容缺失,棚户区改造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就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以信息、调研报告等形式上报,供中央财政决策参考。另一方面,服务地方,有力促进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开展政策普及宣传,利用受邀对各地开展系统培训、实地抽审等机会,解读新办法资金补助方向,促进各地准确把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重点和导向,解读新指标体系,促进从完成任务向精细管理转变。二是全面梳理历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典型问题和案例,向全区财政、住建系统通报,提升全区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范意识。三是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多份专题材料,受到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有力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率不断提高、巩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逐年改进、完善,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地见效、资金切实惠及民生。

关键词: 绩效评价 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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