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主体有哪些?支付结算的原则有哪些?

  • 基金资讯网
  • 2022-11-25 15:40:00

支付结算主体有哪些?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原则有哪些?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产生支付结算行为时,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依法承担义务和履行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关键词: 支付结算主体 支付结算原则 个体工商户 资金清算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