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报:创业板注册制“两周岁”:355家公司上市,总市值超2.6万亿元

  • 第一财经
  • 2022-08-24 17:44:54

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首批18家企业上市,标志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截至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满两年,数据显示:两年来,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已达到355家,占创业板公司总数的30%,总市值超2.6万亿元,占板块整体市值的21%,近9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近6成为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超5成公司2021年实现营收、净利双增长,84家公司实现市值翻番。

新上市公司业绩表现优于平均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注册制下355家新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实现营业收入21.15亿元,同比增长21.83%,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3.31%,表现优于创业板公司平均水平;191家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47家公司净利润增幅大于50%。

截至目前,355家新上市公司总市值超2.6万亿元,占板块整体市值的20%。当中,市值超过100亿元的公司达到47家,市值在500亿元以上的达到6家。

这些上市公司分布在近50个不同行业,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技术服务业的公司数量分别位于前五位,占新公司总数41.97%,注册制下市值排名前20名的新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16家,占比80%。

传统行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在注册制改革后也实现快速登陆资本市场。如传统的批发业、食品制造业、零售业,在注册制改革实施的两年内,已分别有8家、6家、6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70%用于原有或新增产品、业务产能建设及营销网络建设,为上市公司生产及销售充能,10%用于研发中心建设,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向战略新兴领域占比达43.06%,2021年平均研发支出增幅达42.26%,平均研发人员达281人。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已不再是申请上市的硬指标,拟上市企业可视自身情况,灵活适用“预计市值+净利润+营业收入”或“预计市值+营业收入”等上市条件。

截至2022年8月23日,创业板注册制下新申报企业中有46家企业以“第二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申报,12家已注册生效,其中10家企业已经上市。

另外,截至8月23日,共有1家公司红筹企业申报上市,2家公司申请转板上市,23家A股上市公司申请分拆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从地域来看,355家注册制下新上市企业广泛分布在27个省份、直辖市,其中家数排名前5名的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公司家数分别为77家、63家、54家、24家、23家,合计占注册制下公司家数的68%。

已累计受理首发企业1017家

截至8月23日,创业板注册制已累计受理首发企业1017家,平均每个交易日受理2.1家企业,受理效率全市场最高。今年6月,创业板共受理首发企业144家,占全市场受理首发企业数量的32%。

注册制改革两年以来,创业板新上市的355家公司首发募集资金超3200亿元,平均每家9.31亿元,相比改革前大幅提升。525家次再融资申请拟募集资金近5285亿元,平均每家次11.1亿元,有效助力企业上市后通过直接融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速发展做大做强。

招股说明书作为申报企业信息披露的重要载体,既是法定披露文件,又是投资决策依据。

今年以来,深交所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重点是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减少冗余、模板化、晦涩难懂的信息披露,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提升审核问询回复质量。

目前,申报企业招股说明书平均页数已从改革初期的592页降至380页,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冗余的问题已显著改善。

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保荐职责,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好信息披露等义务。深交所除了通过审核问询、监管处罚措施等常规方式督促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把关责任外,还通过不断完善并外推审核关注要点,督促中介机构“靠前发力”。

截至目前,深交所累计发布审核关注要点213项,其中IPO93项,再融资70项,重组50项。

近期,深交所召开了保荐机构座谈会,在提高招股书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与保荐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保荐机构在前端把好保荐质量关,压实投行三道防线职责,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关键词: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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