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国庆前收警示函 IPO项目曾“夭折”

  • 第一财经
  • 2020-09-29 17:29:22

9月28日晚,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责令其认真核查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事起中钰科技

广东证监局指出,万联证券是广东中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4日。

资料显示,中钰科技主要从事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及电力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2485,2019年4月8日起终止挂牌。

中钰科技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分别为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来看,2015年,中钰科技通过虚构20份与国网省属分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及16份对应的采购合同,虚构业务收入7036.71万元、虚构成本4645.93万元,导致2015年度财务报告虚增利润2390.7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7%。

2015年,中钰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玉实际控制、并由叶某云代持股权的深圳东禾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禾微)、北京清大华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华康)发生直接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共98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50亿元,占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期末净资产的185.40%。2016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东禾微、清大华康发生直接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共32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3亿元,占公司2016年半年报披露期末净资产的67.18%。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钰科技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万联证券作为中钰科技时任主办券商,在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持续督导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及时关注到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IPO项目曾“夭折”

公开信息显示,万联证券于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截至2019年6月末,万联证券控股股东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持股比例49.10%;并且通过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万联证券26.89%股份,合计持股75.99%。万联证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2019年6月,万联证券踏上IPO之路,2020年4月17日晚,证监会发布针对万联证券IPO的首次反馈意见,截至目前,暂无进一步进展。

与此同时,万联证券频有负面消息缠身。

2019年4月,广东证监局对万联证券开出罚单,万联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在完成组织架构规范整改公示前实际开展业务,且在2017年9月证监会强调相关规范要求后仍有5只违规产品出现投资者首笔款项缴款的情况,广东证监局责令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同年8月,广东省证监局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

2020年4月,万联证券一单IPO项目折戟。4月29日,证监会披露了《关于对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证监会检查发现,江西绿巨人2016年~2018年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对手方名称、摘要、明细账记录;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其贷款走账、资金拆借等资金往来情况;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材料采购验收单、领料单缺失,劳务采购未能提供劳务费用明细,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而江西绿巨人的保荐机构正是万联证券。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